Article 17

Amended

鼓励保护渔业资源、维护海洋生态平衡的增殖放流。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适合本市海域的增殖放流物种名录。列入增殖放流物种名录内的物种的规模性放流活动,应当提前十五日向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增殖放流的种类、数量、规格、时间、地点等事项,接受监督检查。

禁止放流未列入增殖放流物种名录内的物种。

Local Regulations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