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Repealed

幼儿教育应当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办好示范性幼儿园;街道办事处应当努力办好标准化街道中心幼儿园,并指导和管理辖区内居民委员会、个人举办的幼儿园;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努力办好标准化乡镇中心幼儿园,并充分发挥中心园的示范辐射以及对村办园(班)的指导和管理作用。应当坚持动员社会力量,多渠道、多形式地发展幼儿教育,可以实行国有民办、公办民助、私立等多种体制。

Local Regulations · 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