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则/Chapter 8 其他规定Article 66Repealed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和常务委员会对地方性法规的解释以及常务委员会批准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应当在公布后三十日内,由常务委员会办公厅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Local Regulations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65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