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9

Repealed

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有权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提出建议、意见和批评,对涉嫌职务犯罪的行为进行控告、举报。新闻媒体应当依法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有关单位对建议或者批评应当及时研究,对涉嫌职务犯罪的控告、举报依照法律规定及时办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泄露举报内容,不得对控告人、举报人打击报复。有关机关对举报有功人员应当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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