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Repealed

经批准挖掘道路的单位在施工中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悬挂挖掘道路许可证;封闭施工现场并派人管理,保证交通安全和环境整洁;

(二)变更经批准的施工时间和范围,应提前四十八小时办理变更手续;

(三)分段挖掘和按规范要求及期限回填,有条件的应采取顶管法施工;

(四)在施工地段设置安全护栏,栏上白天插红旗、夜间(雾天)亮红灯;横破的路面应加盖足以保证车辆通行安全的钢板;

(五)发现煤气管道、电缆等地下管线设施,应采取保护措施,严禁损坏,并及时通知有管理责任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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