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交通建设管理条例Article 3In force省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省交通建设管理工作;县以上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交通建设管理工作。县以上交通主管部门设置的公路、港航、公路运输、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交通建设的具体管理工作。县以上发展计划、建设、物价、财政、国土资源、审计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对交通建设实施相关管理工作。Local Regulations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2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