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

In force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个体工商户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成立、变更或者撤销时,必须在决定或者批准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Local Regulations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