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Repealed

蔬菜基地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或者占用。确因国家建设项目需要占用蔬菜基地的,须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依法办理土地批准征用手续。

Local Regulations ·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