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藏族自治州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Chapter 1 总则Article 3Amended自治州的自治机关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活动中,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族语言文字方面的法律法规,坚持各民族语言文字平等的原则,充分保障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语言文字的自由,使民族语言文字为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服务,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和谐社会建设。Local Regulations · 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2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