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煤炭资源保护办法/Chapter 1 总则Article 5Amended市、县(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煤炭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监督管理。市、县(区)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煤炭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监督管理。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指定县(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非本县(区)行政区域内的煤炭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监督管理。Local Regulations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4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