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Chapter 2 村民委员会组成和职责Article 8Amended村民委员会应当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经济,鼓励和引导村民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尊重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促进本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村民委员会应当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的财产权和其他合法的权利和利益。Local Regulations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7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