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促进条例/Chapter 3 使用、促进和保护Article 26Repealed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著名商标的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档案网络,监督检查著名商标的使用、保护情况,及时查处损害著名商标的侵权行为。著名商标所有人因其合法权益在本省行政区域以外遭受侵害,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请求帮助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提供帮助。Local Regulations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3, 2015Article 25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