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

Amended

省、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技术监督部门是同级人民政府负责计量监督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计量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计量监督管理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