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Repealed

因线路、管道建设而影响城市绿化的,建设单位应当与所在地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协商确定保护措施。施工确需移动树木、绿地的,应当由所在地园林绿化管理部门进行技术处理,建设单位应当承担所需经费和树木、绿地补偿费。

Local Regulations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8, 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