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0

Amended

可能发生环境污染事件的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环境风险防范:

(一)编制环境应急预案,进行环境风险评估,并报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二)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配备必要的应急设施、设备,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三)建立环境安全管理制度,随时排查环境污染事件与辐射事故隐患,检测、维护有关设施、设备,保证设施、设备的使用和运行。

单位发生环境污染事件,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防止事故发生,控制污染蔓延,减轻、消除事故影响;及时向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通报或者公告;向事件发

生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并接受调查处理。

Local Regulations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