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Amended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及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制定、完善并监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组织编制并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措施、教育培训计划,保证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的有效使用;
(三)定期召开本单位安全生产会议,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四)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职责;
(五)组织制定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并在本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立即组织抢救,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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