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Repealed备案审查工作机构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登记后,应当进行审查,同时分送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进行审查。
规范性文件的内容涉及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职责范围的,备案审查工作机构应当同时分送审查。
备案审查工作机构、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均认为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无不适当情形的,备案审查工作机构应当在四十五日内予以备案归档。
Local Regulations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