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条例/Chapter 7 常务委员会会议闭会期间的工作Article 39Amended常务委员会组成开展视察、调查和执法检查工作,应当围绕以下内容进行:(一)法律、法规以及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二)常务委员会会议准备审议、决定的重大事项;(三)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Local Regulations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38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