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Amended

自治州的自治机关把维护国家整体利益放在首位,积极完成上级国家机关下达的各项任务。

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依法制定、修改自治州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变通规定和补充规定,并报请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颁布实施。

自治机关对不适合自治州实际情况的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示,报经该上级国家机关批准,变通执行或者停止执行。

Local Regulations · 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ly 29,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