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

建设项目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的标准。

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向所在地气象主管机构提出申请,并取得有审批权的气象主管机构书面同意。

未取得有审批权的气象主管机构书面同意的,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等主管部门不得对该项目的规划、用地予以批准。

Local Regulations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