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Repealed

信访人在信访活动中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陷他人;

(三)接受国家机关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处理;

(四)信访人采取走访形式的,应当到有关国家机关设立或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

(五)不得影响国家机关工作秩序,不得损害接待场所的公私财物,不得纠缠、侮辱、殴打、威胁工作人员,不得携带危险品、爆炸品以及管制器械进入接待场所,不得围堵、冲击国家机关,不得拦截车辆、堵塞交通。

Local Regulations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30, 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