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Amended

有少数民族聚居的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按照当地的民族关系和居住状况,各少数民族可以单独选举,也可以联合选举。

其他选举事项,按本实施细则有关条款办理。

Local Regulations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26,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