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道路客运市场管理条例/Chapter 2 设施管理Article 7Unknown (-1)新建、扩建或改建道路客运服务设施,应按照国家和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设计施工。规划、建设、改造城市道路时,应根据客运实际情况,设置公共汽车专用车道、渠化路口、港湾式停车站点及其他与公共交通相适应的配套设施。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通过政府投资和社会融资等多渠道筹措。Local Regulations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6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