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Article 12Repealed核心区是指保存完好的天然状态的生态系统以及珍稀、濒危动植物的集中分布地。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区内现有居民由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有计划地逐步迁出。因科学研究的需要,必须进入核心区从事科学观测、调查活动的,应当于三十日前向管理局提交申请和活动计划,并按程序报上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Local Regulations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11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