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Amended

自治县内各民族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并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保障各民族人民当家作主、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的权利。

自治县的老人、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受法律的保护。

Local Regulations ·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