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2

Repealed

旅游景区经营者应当维护景区内公共秩序,保持环境整洁。

在旅游景区内或者周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摆摊、圈地、占点,妨碍旅游者观光。

Local Regulations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