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Amended

宗教团体的成立、变更和注销应当按照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经市或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审查同意后,向同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

天主教教区经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审查同意后,向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并由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报国务院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Local Regulations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