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In force

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公路技术规范、设计文件和公路工程承包合同、监理服务合同,对施工质量、进度、费用和合同管理等实施全过程监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监理单位不得对不合格建筑材料、构件和设备进行签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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