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

开发区内的企业歇业或停业,应按有关规定清理债权债务,清理完毕后,向有关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企业的剩余财产可以依法出卖或转让,外商分得的外汇资金可以按规定汇出境外。

开发区内的企业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而破产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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