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Chapter 2 会议的准备和举行Article 9Repealed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前,代表按照选举单位和地区组成代表团。代表人数过少的,可以联合组成代表团;代表人数较多的代表团,可以分设代表小组。代表团推选团长一人,副团长若干人。代表小组应当推选代表小组会议召集人。代表团审议议案和有关报告,由代表团全体会议或者代表小组会议审议。Local Regulations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8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