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4
In force自治州的自治机关制定和完善旅游产业规划,依托自然景观、民族文化、民俗风情、历史遗址等旅游资源优势,开发独具特色的旅游项目和旅游产品,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旅游景区、景点的提升改造,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开拓旅游市场,打造具有甘南特色的旅游品牌。
在自治州境内的省属林业单位开发生态旅游,应当与所在地的县(市)人民政府的旅游规划相衔接。旅游建设项目,应当充分考虑带动和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帮助当地农牧民参与旅游服务,发展民族风情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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