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Amended

代表按照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的组织安排,参加代表评议、执法检查和工作检查。被评议、检查的国家机关和单位,应当如实向代表介绍情况,提供有关材料,听取代表意见,并根据代表评议、检查所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进行整改。

Local Regulations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