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Amended

从事道路运输的车辆应当按照规定建立车辆技术档案。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颁发的技术规范使用和维护车辆,保证车辆技术状况和装备完好,车容整洁,并按时接受车辆检测。车辆检测实行统一标准、社会化服务、政府监管的原则,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禁止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车辆或者未按照规定检测及检测不合格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

禁止使用货车、拖拉机以及其他禁止载客的车辆从事客运。

Local Regulations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5, 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