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Repealed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非法阻挠检查的,对货主和承运人及其他实施违法行为人员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并各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Local Regulations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5, 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