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

In force

开展国防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接受国防教育是公民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凡具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均应接受国防教育。

Local Regulations ·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