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Chapter 3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Article 24Amended主任会议或五分之一以上的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书面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议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由常务委员会会议决定。调查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组成,由主任会议在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其他代表中提名,提请全体会议通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应当向常务委员会会议报告。常务委员会根据调查委员会的调查报告,可以作出相应的决议。Local Regulations · 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23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