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0

Amended

公益林、天然阔叶林,只准进行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

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的林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的林木,禁止采伐。

易造成水土流失或者采伐后难以恢复植被的陡坡、险坡地上的林木,禁止采伐。

Local Regulations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