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Repealed申请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三)拟聘用人员名册及相应的从业资格、职称证明;(四)经营场所和停车场地的面积和权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五)各类设备、设施清单及其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六)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消防管理、车辆维修档案管理、设备管理、配件管理和环境保护等制度文本;(七)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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