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

配套建设的城市热力设施应当符合国家建筑节能标准,采用高效、节能、环保型设备、管材和器具。

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和公共建筑实行集中供热的,应当具备热计量及温度调控功能。

现有住宅和公共建筑的集中供热系统应当结合建筑节能改造,逐步进行热计量及温度调控改造。

Local Regulations ·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