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6

In force

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Local Regulations ·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