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Amended申请从事客运经营,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以下简称《道路运输条例》)第八条规定的准入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申请表;
(二)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企业应当提交企业章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三)拟投入车辆承诺书;
(四)驾驶人员的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
(五)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三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证明;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申请从事班线客运经营,还应当提交线路、站点方案和运输服务质量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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