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0

Repealed

用能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建立节能管理制度,制定节能计划,落实节能措施,合理有效地利用能源;(二)加强能源计量管理,配备合格的能源计量器具、仪表;(三)建立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制度,指定专人负责能源统计,健全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四)开展节能教育,组织有关人员参加节能培训,未经节能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在耗能设备操作岗位工作;(五)建立节能奖励制度,对在节能工作中取得节能效益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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