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Amended

在法规执行过程中,属于第三条规定的情况,市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各区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以及法规授权的其他执法部门,应以书面报告形式向常务委员会提出解释法规的要求。

Local Regulations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