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Chapter 2 工会组织Article 11Amended工会组织的建立,必须报上一级工会批准。上级工会可以派员帮助和指导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的职工组建工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开业或者成立6个月尚未组建工会,职工有建会意愿的,上级工会应当派员帮助和指导职工组建工会。Local Regulations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10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