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In force矿山企业工会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组织职工对矿山安全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其职责是:
(一)矿山企业违反有关矿山安全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工会有权要求企业行政方面或者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二)矿山企业召开有关安全生产的会议及组织建设项目的安全保障审查时,工会应当派代表参加;
(三)工会发现企业行政方面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存在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建议企业行政方面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企业行政方面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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