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4

Amended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供电企业未按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供电或者未事先通知用户即中断供电的,由能源监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给用户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Local Regulations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