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Article 17Amended代表根据安排,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开展专题调研。代表参加专题调研活动形成的报告,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事机构或者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转交有关机关、组织。对报告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按本办法第九条第三款规定办理。Local Regulations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16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