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6

In force

工会依法对用人单位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有权要求其改正,并可以向劳动和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监督等有关部门提出处罚建议书,有关部门应当将处理结果书面回复工会。

Local Regulations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