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In force审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重点是:(一)计划的指导思想;(二)中长期计划发展目标、年度计划主要调控目标,包括国内生产总值、工业增加值、粮食总产量、固定资产投资额、本级财政收支、自营出口创汇、城镇居民人均生活费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商品零售价格指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三)本行政区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环境保护、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发展目标;(四)本行政区的重点建设项目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事项;(五)实现计划的主要措施。
Local Regulations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