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In force

档案馆按以下规定设置:综合档案馆按县、区级以上行政区域设置,由同级人民政府批准;专门档案馆的设置,由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会同专业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市人民政府批准。部门档案馆的设置,由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统筹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企业事业单位设置档案馆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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